【招募肝硬化腹水患者】
评价重组人血清白蛋白对比人血白蛋白在肝硬化腹水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 II/III 期临床试验 
【患者补助】:
患者补助: 总共8000,具体以中心的ICF为准
【入选标准】:
符合以下所有标准的患者可考虑入组: 
1) 同意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自愿入组,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年龄≥18 周岁且≤70 周岁,性别不限;体重指数(BMI)在 17.0~29.0 kg/m2范围内(包含边界值);
3) 临床诊断为失代偿肝硬化腹水的患者,且根据筛选期腹部超声检查确认腹水分级为 1~2 级,同时满足血清白蛋白(ALB)<30 g/L;
4)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 2 年内的女性)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用药品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采取避孕套、避孕海绵、避孕凝胶、避孕膜、宫内节育器、口服或者注射用的避孕药、皮下埋植剂等);育龄期女性在首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前≤7 天内的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有肝腹水的才可以报名,符合要求加客服微信提供病历

【报名资料】:
1.既往病历;
2.血生化(血清白蛋白<30 g/L)、血常规检查单;
3.腹部超声检查(1~2级腹水--3mm~100mm之内);

【研究中心】:
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宣城市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石家庄市第五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娄底市中心医院、湘潭市中心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贵州省人民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所(湖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南昌市第九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信阳市中心医院、郑州人民医院、郑州市第六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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